今日起,市信訪接待中心對接訪時間將作調整,以保證工作人員有足夠的時間分析、調查、研究和解決信訪事項,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。
市信訪接待中心工作和接待時間調整如下:
1.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~9:00 為班前會議時間(不接訪),9:00~11:30為接訪時間。
2.周一至周四下午2:00~5:00 為接訪時間,5:00~6:00 為研究案件時間(不接訪),夏季(7月1日至8月31日)下午接訪時間為3:00~5:00。
3.每周五下午為集中辦案時間,不安排接訪。